• 第三节 货币制度的演变和发展

    2008-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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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货币银行学教程(第3版)胡庆康主编    复旦大学出版社  第一章    货币与货币制度 

        货币,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处处闪现着其无限的魅力。人们无时无刻不在同货币打交道;同时也接触到许许多多同货币有关的事物、现象和问题。从古到今,无数的经济学家、银行家和政治家倾注了全部的智慧、花费了极大的气力去研究它、探索它。如何透过纷繁的现象去把握货币的本质,这也是摆在我们面前首先要解决的课题。

     

    第三节   货币制度的演变和发展一、货币制度的形成

    货币制度是指一个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货币流通的组织形式,简称币制。货币制度是随着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建立而逐步形成的。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变化,货币制度也不断演变。

    在前资本主义时期,金属货币流通在相当时期内占有重要地位。世界各国曾先后出现了铸币。最初铸币有各种各样的形状,并且由于自然经济情况和政治上的格局,造成铸币权分散,铸币成色和重量的不统一,极大地妨碍了商品交换的进一步发展。同时,统治阶级利用铸币的铸造发行权,有意识地不断减轻铸币重量,降低成色,使铸币的实际价值和名义价值相脱离,从而造成变质。

    二、货币制度的基本内容货币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货币金属与货币单位,通货的铸造、发行与流通程序,金准备制度等。1、 货币金属与货币单位确定用什么金属来作为货币材料是建立货币制度的首要步骤,货币金属是建立货币制度的基础。金属货币材料的选择是受客观经济发展制约的。历史上,一般都先以白银为货币金属,后来随着黄金的大量开采,才过渡到金银并用,并最终使黄金在币材中独占了统治地位。选择什么样的金属作为本位币的币材,就会构成什么样的货币本位制度。这是由国家法律确立的,但要受客观经济发展需要的制约。现代各国货币都是信用货币,选择币材的技术意义已超出经济意义,例如如何防伪等。随着货币金属的确定,就要规定货币单位,它包括规定货币单位的名称和每一货币单位所包含的货币金属量。例如,美国的货币单位为“美元”,根据19341月的法令规定,1美元含纯金13.714格令(合0.888671克);中国北洋政府在1914年颁布的《国币条例》中规定,货币单位定名为“圆”,含纯银648厘(合23.977克)。规定了货币单位及其等分,就有了统一的价格标准,从而使货币更准确地发挥计价流通的作用。当代,世界范围流通的都是信用货币,货币单位的值的确定,就同如何维持本国货币与外国货币的比价由直接关系。2、 通货的铸造、发行与流通程序通货的铸造是指本位币与辅币的铸造。本位币是按照国家规定的货币单位所铸成的铸币,亦称主币。本位币的面值与实际金属价值是一致的,是足值货币。本位币具有无限法偿能力,即国家规定本位币有无限支付的能力,不论支付额多大,出售者和债权人都不得拒绝接受。同时,本位币可以自由铸造、自行熔化,并且流通中磨损超过重量公差的本位币,不准投入流通使用,但可向政府指定的单位兑换新币,即超差兑换。本位币的这种自由铸造、自行熔化和超差兑换,能使铸币价值与铸币所包含的金属价值保持一致,保证流通中的铸币量自发地适应流通对于铸币的客观需要量。辅币是主币以下的小额通货,供日常零星交易与找零之用。辅币一般用较贱金属铸造,其所包含的实际价值低于其名义价值,但国家以法令形式规定在一定限额内,辅币可与主币自由兑换,这就是辅币的有限法偿性。辅币不能自由铸造,只准国家铸造;而铸币收入为国家所有,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为防止辅币充斥市场,国家除规定辅币为有限法偿货币外,还规定用辅币向国家纳税不受数量限制,用辅币向政府兑换主币不受数量限制。在商品经济发展速度大大超过贵金属产量增长速度的情况下,金属铸币不能满足商品流通对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日益增长的需要,于是就出现了银行券和纸币。银行券是在商业信用基础上,由银行发行的信用货币。最早的银行券出现于17世纪,用来替代商业票据。当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由于信用交易产生了商业票据,一些持票人因急需现金而到银行要求贴现,银行就付给他们银行券。这样,银行券就通过银行放款的程序投入了流通。同时,银行全的发行应有信用保证(票据保证)和黄金保证。持券人可随时向发行银行兑换金属货币。但自1929-1933年世界经济危机后,各国中央银行发行的银行券都不能兑现,它的流通已不再依靠银行信用,而是单纯靠国家政权的强制力量,从而使银行券纸币化了。虽然当今世界许多国家的银行券均是不可兑换的,但不少国家仍实行银行券发行限制制度。例如,瑞士规定中央银行发行的银行券必须有40%的黄金准备,且这些黄金必须存放在国外而不能由中央银行自己保存,其余60%可用国家债券和商业票据作担保,充当发行准备金。纸币是银行和政府发行并依靠其信誉和国家权力强制流通的价值符号。现在的纸币,其前身就是可兑换的银行券。但纸币并不需要黄金准备,因此可以用来弥补财政赤字,因而就可能导致通货膨胀。3、 金准备制度    金准备制度就是黄金准备制度,是货币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国货币稳定的基础。大多数国家的黄金储备都集中由中央银行或国家财政部负责管理。在金属货币流通的条件下,黄金储备主要有三项用途:第一,作为国际支付手段的准备金,也就是作为世界货币的准备金;第二,作为时而扩大时而收缩的国内金属流通的准备金;第三,作为支付存款和兑换银行券的准备金。在当前世界各国已无金属货币流通的情况下,纸币不再兑换黄金,金准备的后两项用途已经消失,但黄金作为国际支付的准备金这一作用仍继续存在,各国也都储备一定量的黄金作为准备。三、货币制度的演变资本主义国家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货币制度的发展变化,经历过银本位制、金银复本位制、金本位制和不兑现的信用货币本位制四大类型。1、 银本位制银本位制是指以白银为本位货币的一种货币制度。在货币本位制的演变过程中,以银本位为最早。在银本位制下,以白银作为本位币币材,银币是无限法偿货币,其名义价值与实际含有的白银价值是一致的。银本位分为银两本位和银币本位。在银本位制盛行的时代,大多数国家实行银币本位,只有少数国家实行银两本位。例如中国于1910年宣布实行银本位制,但实质上是银圆与银两混用。直到1933年废两改圆,才实行了银圆流通。银本位制从16世纪以后才开始盛行,但作为一种独立的货币制度存在于一些国家的时间并不长,且实行的范围也不广。其主要原因是:第一,19世纪以后,白银产量激增,国际市场上银价不稳定,并且由于供大于求而不断下跌;金银比价大幅波动,伦敦市场金银比价由1860年的115,一直降到1932年的173.5;第二,白银与黄金相比体积大而价值小,资本主义大工业与批发商业的兴起导致大规模交易日益增多,白银显然已经不再适应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许多国家纷纷放弃银本位制已成必然。2、 金银复本位制金银复本位制是指以金和银同时作为币材的货币制度。在这种制度下,金银两种铸币都是本位币,均可自由铸造,两种货币可以自由兑换,并且两种货币都是无限法偿货币。复本位制盛行于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16-18世纪)。在这一历史阶段,商品生产和流通进一步扩大,对银和金的需求量都大幅增加。由于银价值含量小,所以适合小额交易;金的价值含量达,适合于逐渐多起来的大额交易。同时,金的供给量也由于人工开采的增加而增加,使金银复本位替代银本位成为可能。复本位制按金银两金属的不同关系又可分为平行本位制、双本位制和跛行本位制。1)平行本位制。这是金银两种货币均各按其所含金属的实际价值任意流通的货币制度。国家对金银两种货币之间的兑换比例不佳固定,而由市场上自发形成的金银比价自行确定金币与银币的比价。但由于市场机制形成的金银比价因各种原因而变动频繁,造成交易的混乱,使得这种平行本位制极不稳定。

    2)双本位制。这是金银两种货币按法定比例流通的货币制度,国家按照市场上的金银比价为金币和银币确定固定的兑换比率。双本位制以法定形式固定金币与银币的比价,其本意是为了克服平行本位制下金币与银币比例的频繁波动的缺陷;但事与愿违,这样反倒形成了国家官方金银比价于市场自发金银比价平行存在的局面,而国家官方比价比较市场自发比较显然缺乏弹性,不能快速依照金银实际价值比进行调整。因此,当金币与银币的实际价值与名义价值相背离,从而使实际价值高于名义价值的货币(即良币)被收藏、熔化而退出流通,实际价值低于名义价值的货币(即劣币)则充斥市场,即所谓的“劣币驱逐良币”,这一规律又称“格雷欣法则”。因此,某一时期,市场上实际只有一种货币在流通,很难有两种货币同时并行流通。这也成了许多国家向金本位制转变的动因。

    3)跛行本位制。这是指国家规定金币可自由铸造的银币不允许自由铸造,并且金币与银币可以固定的比例兑换。实际上,隐蔽已经降到了金币附属的地位,因为银币的价值通过固定的比例与金币挂钩;而金币是可以自由铸造的,其价值与本身的金属价值是一致的。因此,严格意义上看,跛行本位制置使由复本位制向金本位制过渡的一种中间形式而已。

    3、金本位制

    金本位制是指以黄金作为本位货币的货币制度。其主要形式分为三种:金碧本位制、金块本位制和金汇兑本位制。

    1)金币本位制。所谓金币本位制,是以黄金为货币金属的一种典型的金本位制。其主要特点有三个:

    第一,金币可以自由铸造、自由熔化。这样可以自发调节流通中的货币量,使金币的自身价值与面额价值保持一致,从而保证商品流通的顺利进行和经济的平稳运行。

    第二,流通中的辅币和价值符号可以自由兑换金币。这样,流通中的价值符号,如纸币、银行券等,就有了充足的黄金保证,能够代表一定量的黄金进行流通,从而保证了辅币与价值符号的稳定,不会导致通货膨胀,同时也节约了黄金。

    第三,黄金可以自由输出与输入。在实行金本位制的国家之间,其汇率是根据两国货币的黄金含量计算出来的,称为金平价;当由于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市场汇率偏离金平价,在达到黄金输出输入点时,黄金就会在外汇市场不均衡引起的利益驱动下自由流动,从而稳定外汇汇率,有利于国际贸易的顺利开展。

    英国与18165月最早实行金币本位制,之后欧洲其他国家也纷纷效仿,美国到1900年才实行金币本位制。在20世纪初,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大多实行了金币本位制,从历史上看,金币本位制对于各国商品经济的发展、世界市场的统一都起到了重大的推动作用,于各国商品经济的发展、世界市场的统一都起到了重大的推动作用,其稳定的货币自动调节机制无疑是高效率的。但随着资本主义社会固有矛盾的加深和世界市场的进一步形成,金币本位制的基础受到了严重的威胁,并最终导致了金币本位制的终结。首先,各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尤其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各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矛盾更尖锐化,少数国家却拥有大量的黄金储备,而只拥有少量黄金的国家在政策上限制黄金的输出,实际上金币本位制已经不复存在。其次,近现代以来,资本主义经济迅速发展,对黄金的需求也日益增加,但黄金的开采由于种种原因不可能相应地快速增长,使得供给满足不了需求。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金币本位制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前途”。作为对上述困难的解决办法,金块本位制和金汇兑本位制相继出现了。

    2)金块本位制。金块本位制是指没有金币的铸造和流通,而由中央银行发行以金块为准备的纸币流通的货币制度。它与金币本位制的区别有:第一,金块本位制以纸币或银行券作为流通货币,不再铸造、流通金币,但纸币或银行券仍是金单位,规定含金量;第二,金块本位制不再像金币本位制那样实行辅币和价值符号同黄金的自由兑换,规定黄金由政府集中储存,居民可按本位币的含金量在达到一定数额后兑换金块,例如英国1925年规定银行券一次至少兑换400盎司的金块,这样高的限额对于大多数人是达不到的。英国、法国、荷兰、比利时等国在1924-1928年期间实行了金块本位制。

    3)金汇兑本位制。它是指以银行券作为流通货币,通过外汇间接兑换黄金的货币制度。它与金块本位制有相同点:货币单位规定含金量,国内流通银行券,没有铸币流通;但它规定银行券不能兑换黄金,但可换取外汇。本国中央银行将黄金与外汇存于另一个实行金本位制的国家,允许以外汇间接兑换黄金,并规定本国货币与该国货币的法定比率,通过固定价买卖外汇以稳定币值和汇率。实行金汇兑本位制的国家实际上是使本国货币依附在一些经济实力雄厚的外国货币上,处于附庸地位,从而货币政策和经济都受这些实力强的国家的左右。同时,附庸国家向其大量提取外汇准备或兑取黄金也会影响后者的币值稳定。

    无论是金块本位制还是金汇兑本位制,都没有金币的流通,从而失去了货币自动调节流通需要量的作用,币值自动保持相对稳定的机制也不复存在。在1929-1933年的世界性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后,金本位制也就被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所替代,从而为国家干预调节经济提供了一个十分有利的机制。

    4、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

    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是指以不兑换黄金的纸币或银行券为本位制的货币制度。银行券开始是有黄金和信用双重保证的,可以兑换黄金、白银,但在金本位制全面崩溃以后,流通中的银行券不再兑换金银,这时,银行券已完全纸币化了。不兑现的纸币一般是由中央银行发行,国家法律赋予无限法偿能力。流通中全部是不兑现的纸币,黄金已经不用于国内流通。由于纸币与黄金毫无联系,货币的发行一般根据国内的经济需要由中央银行控制。信用货币是银行对货币持有人的负债,通过银行放款程序投入到流通领域中去。如果银行放松银根,信用货币投放过多,就可能出现通货膨胀,物价上涨;如果紧缩银根,就可能出现通货紧缩,物价下跌。可见信用货币流通量的多少能够影响经济的发展,国家因此应对银行信用加以调控,达到其政策目的,保证货币流通量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不兑现的信用货币——纸币,代替黄金成为本位币,黄金完全退出货币流通,这种现象叫做黄金的非货币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政府不再只是经济运行的守夜人、旁观者,而是可以利用纸币发行、流量来调节干预经济的参与者、操纵者,战后资本主义世界中只靠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来引导经济运行的国家几乎没有;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也是一柄双刃的剑,使得国家获得干预经济的手段的同时,也使得通货膨胀成为可能并且不时困扰着资本主义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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